摘要
职位数量: 若干
招聘人数: 若干
学历要求: 未知
即将报名
截止日期: 2025-05-29
工作地点: 成都
公告详情
因工作需要,成都市血液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,相关要求如下。
一、招聘基本条件
(一)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: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、遵守宪法和法律;
3、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;
4、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;
5、具有岗位所需的知识、技能及工作能力;
6、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
7、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。
(二)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得应聘:
1、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;
2、被开除公职的人员;
3、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;
4、尚未解除党纪、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、监察调查的人员;
5、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,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,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;
6、按照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》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》《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》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;
7、按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、事业单位人员;
8、现役军人,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,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。
二、招聘岗位及要求
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,详见《成都市血液中心招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》(附件1)。
三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
1、报名时间:2025年5月23日-29日(工作日上午9:00-12:00,下午13:00-17:00),逾期报名者一律不予受理。
2、报名方式:现场报名。
3、报名地址:锦江区珙桐街111号成都市血液中心1号综合业务楼5楼人事科。
4、报名材料:
①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(附件2);②个人简历;③身份证(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、身份证明); ④报名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、学位证书和学信网查询打印的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;⑤体检岗须提供相应执业资格证书、职称证书;⑥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,须提供能够反映相应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,并具有相应缴纳社保证明;⑦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或本人承诺书(附件3);⑧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材料。
以上材料须进行现场原件校验并交一份复印件。
5、注意事项:
(1)每位应聘人员只可应聘一个岗位,重复报名视为报名无效不予审核。
(2)未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或提交的报名材料不完整,均视为报名无效不予审核。
(3)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,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,如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,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。
(二)资格审查
按照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,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、所提供的材料、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。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,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、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,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,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。
报名结束后,经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。
(三)考核
1、考核方式: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。
2、笔试: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均可参加笔试,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。笔试缺考者,不得进入面试环节。笔试相关事宜将在成都市血液中心官网另行公告。
3、面试: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,按同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: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,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,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,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。
4、总成绩公布及计算: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血液中心官网公布面试人员的总成绩。考核总成绩=笔试成绩×50%+面试成绩×50%。
(四)体检
体检工作由我中心组织实施,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。体检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由于采供血行业特殊,按照《血站质量管理规范》对人员的要求,须进行传染病和经血传播疾病的检查,传染病病人和经血传播疾病病原体携带者,不得从事采供血等业务工作。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,不予聘用。
(五)综合考察
体检合格者由我中心参照相关规定进行综合考察,考察不合格者,不予聘用。
(六)公示及聘用
考核、体检、综合考察合格者,确定为拟聘用人员,名单在成都市血液中心官网公示。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、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,取消该拟聘用人员的拟聘资格。公示无异议的,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。
四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梁老师、刘老师
联系电话:028-85542817
附件:
成都市血液中心
2025年5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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